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是为社会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院使命是“创造能够促进中国社会转型和经管学科发展的新理论、新方法,培养引领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按照“建一流学院、创一流学科、办一流专业、育一流人才”的目标,逐步形成校、企、政府紧密结合的教育、研究与应用平台。经济与管理学院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校级重点学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点(MPACC)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MPA)。MPA导师团队由20人组成,其中高级职称占比90%,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占比75%,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导师占比60%。省级教学名师1人,校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精品课及省级一流课程的负责人3人。共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0余项。在《中国管理科学》、《管理评论》、《管理科学》、《中国行政管理》等国家重点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专利40余项,厅级以上获奖20余项,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为培养学生奠定了坚实的科研基础。经济与管理学院拥有完备的专业实习实践体系和高质量的校内外专业实习实践基地,为MPA专业行业实践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充分保障。2025年MPA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招生工作,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的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胜任管理工作和研究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定向、非定向)学习方式,基本学制为3年。
学费:全日制每生每年10000元,全过程培养共30000元/生。
招生人数:2025年预计招收全日制38人。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202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含3年)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2)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以上(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含5年)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3)研究生毕业后有2年以上(2023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含2年)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以国家研究生统一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五、初试科目及方式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全国统考。
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全国统考。
考试范围:根据全国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统一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MBA/MPA/MPACC管理类联考考试大纲)及习题集(英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按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不安排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也未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合作进行考前辅导。
六、复试内容
(一)笔试科目:管理学
(二)面试
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口语。
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通知请查阅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glxy.hrbnu.edu.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阳光管理
七、学位与证书
在规定年限之内,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内容和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招生咨询
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信息都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研究生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451-88060176,经济与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451-88060534。未尽事宜或信息不一致时,按国家、黑龙江省相关要求及《哈尔滨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