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由于疫情防控形势的不确定性,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1年12月19日—30日为期末考试时间。为顺利完成本次考试任务,现对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2月18日开始停课。
12月19日-21日
12月19日-21日为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具体安排(见附表)。
大学外语和计算机基础及应用由开课单位安排考场,各学院指派监考教师。
其它公共必修课(随堂、课程论文及线上考试除外)按照学校要求的考试时间由学院安排考场和监考教师。
12月19日(星期日),食堂就餐及通勤车均正常。
12月19日-30日
各学院可在与公共课考试不冲突的情况下科学安排专业课考试。
11月22日前
请各学院上交需要印刷的试卷及《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刷登记表》到教务处考务科。
12月6日前各学院完成教务系统排考,生成学生准考证、考试桌贴、考生签到单。完成排考后尽快将排考信息发布。提醒教师和学生及时登录教务平台查看监考任务和考试时间安排。
12月8日前
各学院将纸质版期末考试安排上交教务处考务科,纸质版需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二)缓考、补考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13日-30日缓考办理时间,缓考必须在考试前办理。
2022年3月7日-23日
进行开学初补考,有本学期未获学分课程、办理缓考课程、报名重修课程的学生,可参加开学初补考。教师职业道德、有效教学可随下一轮课程进行重修。公共选修课可在下个学期重新选择课程学习。
2022年2月28日
报送需印刷补考试卷,上报方式与期末考试相同。
2022年3月12日、13日、19日、20日
暂定为公共必修课补考时间,参加公共必修课补考的学生,可在教务平台上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各学院登录教务平台下载补考数据及参加公共必修课补考学生的准考证,数据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工作要求
(一)学院考试工作要求
01
本次考试的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02本学期期末考试,各学院有题库的科目一律采用题库出题,印刷后试卷原稿由各学院保存,严格遵守《哈尔滨师范大学试题保密工作条例》。
03加强监考教师纪律要求,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进行监考,做到按时到岗,粘贴座号,组织学生入座,考生身份核验,考试签到,试卷发放回收装订工作。做到考试学生人数、试卷份数、学生签到数三者一致。不得遗失试卷,错订试卷。如丢失试卷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04
考前核验考生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无法证明身份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05
规范考场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严肃考场纪律,抓好考风考纪工作。发现违规学生,及时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并按《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06
要认真做好考场保洁及日常消杀工作。
07
因疫情无法预判,请各学院做好疫情期间考试的应急预案,关注哈尔滨市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二)教科办考务工作要求
01
严格按考试工作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以免延误影响考试。
02试卷报送时将密封好的试卷与纸质《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刷登记表》一式三份,一起报送教务处考务科。电子版《卷印刷登记表》发送至邮箱jwckwk2021@163.com。请写明使用试卷校区、试卷份数、交接人及联系方式。
03
做好与印刷厂的试卷接收登记工作,如试卷丢失,按保密规定及教学事故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04
各科考试须使用根据教务系统排考结果生成的桌贴、签到单。考前由教科办打印好发放给监考教师。
05
公共必修课考试结束后,按照开课单位要求将试卷送至指定地点,公共必修课开课教学单位做好试卷接收工作。
06
网上审查学生缓考申请是否符合办理要求,申请材料是否按要求上传完整。具体审查流程见《缓考操作手册》。
07
提示本学期参加重修的学生,重修选课成功后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考试,不应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