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第二学期开学初补(缓)、重修考试工作安排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开学初补(缓)、重修考试工作定于2024年3月10日-20日之间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科目为上学期未获学分课程、办理缓考课程、报名重修课程。校选修课不组织补考。以在线课程形式授课、考核的课程(如:教师职业道德、有效教学)不组织补考,须在下个开课学期进行重修。
二、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1.2月26日,学院登录教务平台下载核对补考、重修数据。
2.3月1日,学院报送需要印刷的试卷及“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刷审批表”到考务科。
3.3月6日前,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排考并发布考试安排,及时通知相关教师考试时间安排和监考任务。生成学生准考证、考试桌贴、考生签到单。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4.3月7日,提交开学初补(缓)、重修考试安排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由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考务科审核备查。
5.3月10日、13日、17日,进行公共必修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详见附表1)。
6.3月20日,完成开学初所有补(缓)、重修考试工作。
7.3月24日,完成补(缓)、重修考试成绩录入工作。
三、考试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执行《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补(缓)考及重修管理规定(试行)》。按照补(缓)、重修考试名单组织考试,在规定考试工作时间内安排执行各环节工作任务,严禁拖延。
2.以课程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明确论文书写要求、上交时间、上交方式,做好评阅及存档备查工作。
3.报送试卷时,须将试卷密封后与“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刷审批表”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一起报送考务科。试卷接收时,做好与印刷厂送卷人员的接收登记工作。印刷试卷,须在考前一周报送。
4.教科办须在考前为监考教师打印好桌贴和签到单。
5.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场环境清扫工作。
四、考试工作注意事项
1.考试命题应严格执行《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命题及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卷应经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试卷印刷前、后原稿由各学院教科办保存,相关责任人须严格遵守《哈尔滨师范大学试题保密工作条例》。
3.加强监考教师纪律要求,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进行监考。
4.各学院考前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考场规则》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场纪律,抓好考风考纪工作。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对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可以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对已获得证书的应当依法撤销。请提醒考生遵规守纪。查实考试违规的学生,及时报送教务科,并按《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评卷时,要严格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试卷评阅及管理办法》进行阅卷,根据考试评分标准给分,做到客观、准确、规范。
6.因存在学籍异动情况,请各学院严格确认考试学生名单,如有问题须在3月2日前及时更正。
7.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务科。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8060707.
教务处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1.2023-2024第二学期开学初补(缓)、重修考试公共课考试安排
2.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补(缓)考及重修管理规定(试行)
3.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命题及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
4.哈尔滨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试行)
5.哈尔滨师范大学考场规则(试行)
6.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试卷评阅及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