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 21:45        阅读量:

6月12日下午,经济与管理学院在崇师楼A208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院班子成员、各系主任等同志参加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蒙国军主持。

蒙国军首先传达黑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的通知。并领学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

工商管理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张宝生围绕学习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行发言。他表示,要自觉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入脑”“入心”“入行”。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保证。要严肃追究党组织负责人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避重就轻等行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高校教师要严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规范职业行为,坚持为人师表,遵守学术规范,不抄袭等等,坚持公正公平。

经济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刘生进行发言。他表示,要深刻认识到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来约束自己,做到言行一致。一要加强自我约束。违反生活纪律不仅违背了党员的基本准则,也损害了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各种诱惑。二要锤炼党性修养。深入学习党规党纪,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积极传播正能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生活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团委书记陈凤进行发言。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对于高校辅导员来说,既是工作准则,也是自我约束的标尺。生活纪律是廉洁纪律的基础,作为学生的引路人,我将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时刻注重自身品德修养,深入学习党的纪律和规矩筑牢思想防线,树立行为标杆。严格遵守学校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不推诿扯皮。认真学习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处按党的要求去做,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最后,蒙国军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注重深学细悟,切实增强学习实效。做好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规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