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3〕36 号)要求,依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哈师大发〔2023〕34号),落实《关于做好2023 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于2023年10月8日在崇师楼A208会议室召开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联评会议。按照工作要求,学院成立以党委副书记翟力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徐子恒担任副组长,团委书记陈凤,辅导员老师王秋伟、康振超、金东旭担任成员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和条件,我院共有15名学生申报。其中2020级9人,2021级6人。学院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资格和材料严格审核,对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组织学院联评,严格遵循评审范围和评审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15名同学的学习成绩排名、获奖评优、日常表现情况等进行考评,领导小组对本次评选逐一审核、讨论、评议,最后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决定推荐2021级物流管理专业李傲、2021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王轶曼、2021级会计学专业陈麓妃、2020级经济统计学专业王晴晴、2020级行政管理专业支鹏程、2020级市场营销专业黄立斌(备选)为我院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联评会议结束后,学院在崇师楼B区二楼的学院公示区进行了2022-2023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的公示,接受学院广大师生的监督意见。
本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为学院进一步围绕学校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提升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营造优良学风提供了良好契机。为我院朝气蓬勃、逐梦而行的优秀学子提供了展现自我、示范引领的良好平台,激励全院学生怀青衿之志、履践致远,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